題:
特朗普對移民的行政命令在什麼基礎上是非法的?
Patrick Conheady
2017-01-31 16:15:2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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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27日,美國總統唐納德·特朗普(Donald Trump)發布了一項行政命令,名為“ 保護國家免受外國恐怖主義分子進入美國”。

2017年1月30日,代理司法部長當時在法庭上辯護,理由是它違反憲法或以其他方式違法:[新聞文章]。

該行政命令在什麼基礎上可能是非法的?

主管部門正在玩遊戲,試圖違抗與該政策相關的多個法院命令。 http://www.slate.com/articles/news_and_politics/jurisprudence/2017/02/trump_is_violating_the_court_orders_against_his_muslim_ban.html
哦,天哪,我不知道……也許是因為總統辦公室不是法律制定機構。
二 答案:
ohwilleke
2017-01-31 20:49:2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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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非法的一些可能的原因(基於發現問題,而不是仔細分析每種可能的原因):

  • EO旨在基於此進行區分宗教信仰,實際上違反了美國憲法的第一修正案。

  • 《道德操守條例》旨在違反種族法規,基於種族或族裔進行非法歧視。或第14條修正案。

  • 在不遵守《行政訴訟法》的通知和聽證要求的情況下採用了EO。

  • EO之所以過早生效,是因為該EO在法律要求的時間內沒有在聯邦公報中正式發布,或者以其他方式沒有得到充分頒布。

  • 該EO廢除了當前的其他法規

  • 《僱傭條例》未經適當程序就不正當地干擾現有簽證持有人(或簽證申請人)的既得權利,儘管數量有限法律,和/或違反了未列舉的第十修正案權利。

  • 根據已通過的法規,難民簽證申請人有權就其申請進行個性化考慮正當程序,並且EO等同於該法規所適用於申請過程中人員的事後法律。

  • EO不適當地剝奪了購買不可退款飛機的人的權利合理地依賴其簽證權利的機票,這些機票是在購買這些機票的財產權時根據現行法律而無法撤消的,而沒有根據第五修正案進行賠償或沒有正當的法律程序。

  • EO含糊不清,因為其起草不明確,因此無法確定誰受EO影響和不受EO影響,以及以何種方式受到影響。

  • 在移民法規中,與難民有關的法定規定與條約義務之間存在衝突,而實施移民法中授予監管權的特定條款的法規,則必須以難民保護為準。

  • 聲稱自己是難民的人有正當程序權,可以通過成文法,條約或根據《公民權利組織》不尊重的憲法來個性化考慮其情況。

  • 根據《僱傭條例》對雙重公民的待遇違反了法定移民法或條約,也違反了美國憲法和習慣國際法。

  • EO違反了受影響國家與美國之間有關移民的一項或多項條約。

  • EO的範圍和條款超出了授予該機構的權限。總統必須依據移民法規的規定,才能通過EO。

  • 廣告行政部門未能闡明區分行政禁令所包括的國家和行政程序法所要求的不包括在支持EO中的國家的合理依據。

  • 沒有理性區分禁令中的國家和美國憲法未包括在內的國家的基礎(測試較弱,因為它允許事後合理化)。

  • 實施的權威移民法的有關部分授予美國國務院一名或多名官員,而不是直接授予總統,並且這些官員均未批准《總統令》。

  • 軍事口譯員及其家屬可能會與美國政府簽訂合同,這是他們僱用的一部分,使他們擁有簽證權利,在這種情況下,EO將是違反合同的法律,違反美國憲法,適用於他們。

  • 一些移民可能需要陪伴美國公民的孩子,以使他們行使兒童的進入該國的權利,並且根據適用的《僱傭條例》可能會侵犯美國公民的兒童權利。

  • CBP可能會錯誤地解釋EO(甚至主管部門也不清楚),因此違反了適用法律,因為EO實際上並未授權他們採取行動,或者是因為他們

  • 實施EO的方式(例如,長時間將手銬銬在沒有被指控犯有任何罪行且沒有任何犯罪行為的平民身上)能夠預見到他們將被拒絕入境,將幼兒與父母分開等的能力,即使適用於本身被允許拘留的做法,也可能是不合理的扣押。第四修正案要求,即使搜查或扣押本身是法律授權的,其搜查和扣押的方式也應合理。

UPDATE 2017年2月2日:加利福尼亞州的一位聯邦法官發現,其中至少有一些理由是有根據的,並中止了《駐外辦事處》,並就是否應繼續實施針對《駐外辦事處》的禁令制定了快速的聽證會和情況介紹時間表。

更新和致辭:2018年6月28日:美國最高法院最終在6月26日的 特朗普訴夏威夷 案中維持了禁令的最終版本。 ,2018年5-4的決定。撤回《禁令》中該禁令版本的訴訟時,由於撤銷了該禁令,而以類似但較新的《禁令》取代。異議方的四名大法官都依賴於給出的第一個理由,本案和平行訴訟中的下級法院也是如此。多數與異議人士之間的核心區別是特朗普總統對該政策的聲明所給予的重視,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尊重政府提出法庭政策的原因。對此案進行了決定性投票的法官尼爾·戈拉奇於2017年4月10日就職,在撰寫了該答案和對該答案的第一次更新後。

I would have liked to do more than issue spotting, but I'm not solid enough on either the APA or substantive immigration law to do so.
但是,《美國憲法》及其修正案是否僅適用於美國公民(或至少是居民)?
@OrangeDog: http://www.forbes.com/sites/danielfisher/2017/01/30/does-the-constitution-protect-non-citizens-judges-say-yes/和http://www.slate.com/ article / news_and_politics / explainer / 2001/09 / do_noncitizens_have_constitutional_rights.html
That says it still doesn't apply to people outside US territory, which are the people to whom the EO applies.
AilindpktrCMT All of the provisions I mentioned of the U.S. Constitution apply to "persons" and not to citizens or residents of the United States. There are provisions of the U.S. Constitution such as the privileges and immunities clause that apply only to U.S. citizens, but the ones are cite are not among them.
這仍然並不意味著它適用於非公民,非居民以及不在美國領土或管轄範圍之內的人。
是的,它確實。美國憲法不限於適用於美國土壤。這是管理美國事務的管理文件。實際上,美國憲法明確規定了某些條款,以使位於美國境外的美國人的非公民非居民債權人受益。
這是一個很好的,徹底的答案。 +1關於這一點,儘管如此:“根據購買這些票時的現行法律,這些票不能撤銷”。該禁令的授權法律為[[8 USC 1182(f)](https://www.law.org。 cornell.edu/uscode/text/8/1182#f))已經存在了一段時間。
@reirab顯然,我沒有完整的事實,也沒有檢查每個要點下的法律論點並進行詳細評估。如果我自己提起訴訟,我會使用可用的最佳事實對每個案例進行分析,然後選擇最佳案例。這就是“發現問題”的意思。
Based upon news reports interviewing Yates after she was fired it appears that the first two reasons were, in fact, the primary reasons that the acting attorney general of the United States (who was tapped by the Trump transition team before she was fired) felt that the EO was not defensible. When there is evidence of an actual improper intent for taking official action, the legal standard for striking it down as discriminatory or violating the establishment clause is much lower than when intent can only be inferred, and the administration's public statements showed improper intent.
Comments are not for extended discussion; the ongoing conversation has been [moved to chat](http://chat.stackexchange.com/rooms/52998/discussion-on-answer-by-ohwilleke-on-what-basis-might-trumps-executive-order-on).
第九巡迴法院已闡明其認為堅持臨時限制令使EO無效的理由。 http://cdn.ca9.uscourts.gov/datastore/opinions/2017/02/09/17-35105.pdf
只是注意到您對APA的評論。總統一般不會對獨立EO的APA感興趣,部分原因是該辦公室不是代理機構(*弗蘭克林訴馬薩諸塞州*,*道爾頓訴Spectre *)。因此,EO無需經過通知和評論。話雖如此,他們必須遵守法律,正如您提到的那樣,因此,如果他們聲稱要廢除須遵守APA的法規,則EO將必須允許APA的撤銷程序。
Dale M
2017-02-01 06:59:4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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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將不考慮XO可能違法的一般依據。

聯邦管轄權

,它必須處理在聯邦政府權限內適當的事務。 XO處理適當屬於各個州的事務將是非法的。這不僅適用於XO,還適用於美國政府的所有立法權力。

法律權力來源

theory 中,政府的三個部門具有以下作用:

  • 立法機關(國會)制定法律
  • 行政 (總統和內閣)執行法律
  • 司法機構(法院)解決有關法律的爭議。

實踐中>,事情並沒有那麼明確:

  • 立法機關還負責管理法律(通過決定如何管理自己的操作等)並解決糾紛(通過彈each程序等)
  • >
  • 行政長官制定法律(通過頒布法規和XO等)並解決爭端(在行政法庭等中)
  • 司法機構制定法律(通過解釋法律的含義)並管理法律(通過決定如何管理自己的行動等。)

回到XO,總統必須具有法律依據f或行使這種權力。這可能來自:

  • 憲法中明確授予的權力(令人驚訝的是,這些權力很少。)
  • 國會的權力移交,即國會已通過一項將決定權下放給總統的法律。請注意,將決定權下放給例如國務卿的法律,不是授予總統的權力,即使總統特別代表(SoS)也不能作為總統進行法律XO的依據。擔任總統的榮幸。
  • 普通法為行政總裁(總裁)提供的依據。就是說,某些東西從美國法律所依據的原始英國法律流向國家元首(由法官修改和解釋),而國會可以制定一部法律,但沒有。對於總統來說,這是一個危險的領域,因為司法裁決可能意味著總統實際上沒有他們認為自己擁有的權力-該權力與他人有關。

內容

XO的內容必須在合法權力來源的範圍內,基本上,它不能違反任何先前存在的法律。如果國會或法院裁定該法律為X,則XO不能說它為Y。但是,XO可以更改同一X或另一位總統對先前XO制定的法律,就像國會可以廢除或修改一樣立法和法院可以違背他們先前做出的判決(在相同或更高級別的法院體系中)。

Re: "the courts can go against judgments that they previously made (at at the same or higher level of the court hierarchy)": Oddly enough, this is not always true. Courts of Appeals panels, for example, are not allowed to overturn their own preced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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