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如果合同有時使用錯誤的名稱,它仍然有效嗎?
user_hi
2019-04-15 14:32:1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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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到了一份合同,合同的頂部標明了我的名字,上面寫著“這裡稱為承包商”,但是在身體的多個部位,似乎他們使用“顧問”一詞時出現了錯誤。

示例:

此合同位於Joe(此處為“ 承包商”)和McCompany(此處為“公司”)之間。等等等等等等。 顧問應賠償公司。

這種不一致的後果是什麼?

多諷刺 。 :)
題外話,但我在諮詢安排中打了這樣的字眼,還是走開了。我告訴公司,如果他們想獲得賠償,就可以像其他自由世界一樣購買保險。
@jww“ *我會在我的諮詢安排中敲定類似的字眼,否則就走開*”。我(真誠地)讚揚這種勇氣或全面的業務態度,因為這促進了公平文化。但是,簽訂合同時總有一些微妙之處可能會被忽略。因此,挖掘此類條款的含義和最終結果的重要性。
還要檢查合同中是否包含諸如[如果發現某個條款或條件無法執行,則其餘合同仍然有效。](https://law.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6272/is-it-必須在合同中說明如果發現一部分無法執行的情況)
六 答案:
Iñaki Viggers
2019-04-15 16:00:5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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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有時使用錯誤的名稱,它仍然有效嗎?

是的。只要整個合同允許(明確地)確定當事方並確定其在合同中的作用,該合同即有效。儘管僅明確定義了前者,但可以互換使用“承包商”和“顧問”似乎有點草率,但它本身並不會改變或使合同的含義​​無效。

您複製的摘錄是自我的。解釋性的。它的第一句話確定了當事方,只有兩個。因此,沒有合理的方法質疑第二句的意思是“ 承包商應賠償公司”,因為“他將賠償自己”這一類的條款沒有任何意義。 。而且,賠償賠償(布萊克法律詞典)的法律定義明確提到了“ ”(受保護或受保護的人,相應地)和“ 另一個”(即不對自己)。

請注意,這可能取決於合同類型和管轄範圍。例如,在德國,在租賃協議中(對租賃協議進行了嚴格的規定,在許多情況下,對租戶有利),即使這樣的小錯誤也可能使該段無效。
@GuntramBlohm引用/了解一些特定的法規會很有趣,在該法規中,“ *”錯誤會真正使整個條款無效。即使在受到嚴格監管的情況下,極端嚴格的規定也可能違反立法意圖。
IANAL,但如果您草率行事,那麼花一些時間在法庭上的機會就會增加。
@EvilSnack是的,儘管也有[* de minimis non curat lex *](https://en.wiktionary.org/wiki/de_minimis_non_curat_lex)的原則,這意味著法院不會浪費時間來裁定微不足道的問題。無關緊要的事情令人生厭,更容易適得其反。
@IñakiViggers傷害的大小決定了該問題對法院解決的重要性。如果原始張貼者訴諸法院,聲稱根據合同欠他們1000美元,那麼該原則就不適用,即使該索賠是基於合同措詞上似乎無關緊要的依據。
@RossRidge救濟的幅度可能是巨大的,但除非被告(即,可能的賠償人)能夠證明“ *顧問*”一詞是指第三方。 《任擇議定書》提供的上下文沒有表明是這種情況,也沒有“合理地”以這種方式解釋的可能性。 “最低免責聲明”的原則適用於“賠償人身份的爭議” *,無論後果有多嚴重或有多有害。
當然,最終是徒勞的,但這並不能改變* de minimis non curat lex *原則將不適用的事實。重要的只是傷害的大小。
@RossRidge“ *只有傷害的大小才重要*”。 OP的問題是標籤的*表面*可互換性是否會使合同無效,而不是補償金額是否會改變草率可互換性的優劣。即使他問了後者,答案也不會。
是啊這仍然不會改變* de minimis non curat lex *原則在這裡不適用的事實。
@RossRidge“ * De minimis [*]”之所以適用,是因為沒有合理的法院會說“ *因為合同在這裡讀為“顧問”,而在此處讀為“承包商”,所以我們在談論的是兩個不同的人*”。 OP無處表明“顧問”實際上與被識別為“承包商”的實體不同。讓我們[繼續聊天中的討論](https://chat.stackexchange.com/rooms/92527/discussion-between-inaki-viggers-and-ross-ridge)。
@GuntramBlohm德國法律中的法規主要依靠內容,而不是形式。另請參見“非現場演習”。
Martin Bonner supports Monica
2019-04-15 16:00:4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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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不一致的影響是什麼?

幾乎可以肯定沒有。書面合同是見面的證據。這樣的輕微印刷錯誤不會有任何影響。

儘管在您簽字之前,我仍然會向公司指出這些錯誤。

可能不是真正的錯字,而是對樣板的不完全編輯。
印刷錯誤是打印錯誤,而不是印刷錯誤(打字錯誤)。
@RossRidge這是該術語的由來,但語言有所變化。輸入錯誤現在稱為錯字。
實際上,看來,印刷錯誤的定義也已改變。儘管正如Barmar所說,使用“顧問”一詞而不是“承包商”既不是印刷錯誤。
順便說一句,如果錯誤...的確引起歧義,則寫合同的一方通常不會消除歧義。
@HAEM“ *簽訂合同的一方通常不會消除歧義*”。這被稱為[contra proferentem *理論](https://en.wikipedia.org/wiki/Contra_proferentem),但是非草稿人對[合同]的解釋仍然必須*合理*。他不能一下子就指稱該合同中實質上缺少的一些第三方或虛構實體(稱為“顧問”)的介入/責任。
因此,@IñakiViggers我使用了條件式。 (而且我相信您已經在另一個答案下將此討論的特殊話題帶到了[chat](https://chat.stackexchange.com/rooms/92527/discussion-between-inaki-viggers-and-ross-ridge))
-1
Shazamo Morebucks
2019-04-15 18:09:4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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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條款需要足夠明確,以識別涉及的各方及其義務。 (這稱為“條款的確定性”或“條款的確定性”。)

最終,由法官來決定條款是否確實足夠。最好讓律師仔細檢查合同,以確保法院可以執行該合同。

或者只是指出提供合同的公司-他們很可能會毫無疑問地糾正錯字。
它是如此瑣碎,以至於我在簽名時將其徹底修復(以數字方式或以硬拷貝的形式)。在許多司法管轄區中,這種微不足道的更正可以被公司默默接受,並且仍然具有完全的效力。該公司仍然可以說“對不起,但這實際上是一個比錯字更大的問題”,只有這樣才能沒有合同。
jeancallisti
2019-04-16 17:31:3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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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心,這裡的大多數答案都取決於盎格魯撒克遜人的習慣法,該原則是任何 clear (甚至口頭)都具有合同價值。

但是在其他類型的法律體系中,如果您和您的雇主之間存在任何類型的衝突,則它們會嚴重依賴書面合同(尤其是法國使用的拿破崙式法律)可以利用這種歧義性,甚至不必證明“承包商”不是“顧問”-不會有足夠的“邏輯”足以證明單詞所沒有明確陳述。

法官將不得不開除您,僅僅是因為“合同上沒有寫明”。即使法官得出結論“這種含糊不清使合同無效”,那您仍然注定要失敗,因為這僅意味著您多年沒有有效的合同就願意工作。現在公司不欠你任何錢。

即使發現沒有合同,也不會因此而欠下任何款項。雇主至少要欠最低工資。員工還可以提出諸如禁止反言,不正當致富等論據。
您對法國合同法的描述非常不准確。法國民法典第1188條(以前為1156年)將當事方的意圖置於“ *條款的字面意思*”之上。 [本論文](http://www.lepetitjuriste.fr/wp-content/uploads/2011/04/Memoire-%20l%27interpr%C3%A9tation%20_Gilles_Walers.pdf)(例如,第74和81頁)系統地反映出法國合同法在這方面與美國合同法沒有區別。另請參見荷蘭合同法中的[Haviltex規則](https://dutch-law.com/interpretation-contract-dutch-law.html),和《西班牙民法典》第1281條。
“當事方的意圖高於條款的字面含義”的原則經常在法庭上遭到推翻。再說一次:如果有歧義,很容易使整個事情變得無效。
Jay
2019-04-16 18:22:1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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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NAL,但至少在美國,這樣的錯誤不會使合同無效。只要合同的意圖是明確的,法院仍將執行它。法官認為他們的解釋是預期的,或者至少是他們合理地認為那是預期的。我懷疑任何法官都會接受這樣一個論點,即“顧問”在這裡是指“公司”而不是“承包商”。但是,一個人可以輕易地想像出一個合同,其中沒有清楚地確定當事各方,並且有一個條款,例如“承包商應支付所有運輸費用”,並且雙方都聲稱“承包商”是另一人的意思。

儘管這些年來,法官做出了許多瘋狂的決定,尤其是在涉及政治時,但多數時候他們的裁決具有某種意義。除非法官有某種理由偏one一方或另一方,否則他不會因為一個字的用法不一致而放棄合同。合同是由人類編寫的。我確信很多合同都包含某種錯誤,而且合同越長越複雜,那麼發生這種錯誤的可能性就越大。

Stig Hemmer
2019-04-16 13:38:2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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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往常一樣,合同一直有效,直到當事方之一在法庭上對它提出異議或威脅要這樣做為止。 (民事糾紛)

您要提出異議嗎?您不應該這樣做,因為您很有可能會輸。您會損失很多錢,而且在潛在客戶中也將獲得不好的聲譽。

公司會對此提出異議嗎?可能不會。他們可以負擔比您更好的律師,但即使他們獲勝,也要付出比他們付給您的欠款更多的代價。此外,甚至大公司也擔心其形象。對於他們來說,這真是不好的宣傳。

如果情況變得更糟,您應該專注於這種不好的宣傳。您是被小型可怕的匿名公司困住的小型獨立商人。進行採訪時,您會驚嘆自己從未想到過像這樣的次要錯字可能意味著任何事情。 McCompany將定居下來,然後您才能說“我有禍了!”實際上,給他們一個機會,在進行採訪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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