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一封垃圾郵件告訴您您已經賺了100萬美元。要獲得資金,電子郵件會繼續告訴您電子郵件至joe.schmoe@gmail.com。我的問題是關於為什麼Gmail在檢測到明顯的欺詐行為(正確標記為垃圾郵件)時不會當場阻止“ joe.schmoe@gmail.com”,以便精明的用戶不會採取不幸的措施
現實生活中的等價物似乎是司機,他們等著搭便車的人,而後者則進行銀行搶劫,然後繼續他們的乘客完成後。當然,這樣一個很好的含義,儘管天真的司機說如果是因為他們擁有類似於 230節的保護。
我收到的實際上使用Gmail帳戶的垃圾郵件數量,我假定-但尚未檢查-這些帳戶不會 not 被Gmail等迅速禁用。 (有人回答,結果很有趣。)這是基於如果電子郵件帳戶提供商確實迅速阻止了這些電子郵件,欺詐者就會使用實際的域名。
為什麼要使用Gmail ,Hotmail等可以實現銀行電匯欺詐嗎?第230條的確是他們這樣做的原因嗎?
在美國或其他地方是否曾作為集體訴訟在法庭上進行測試,以查明其結果?
這是 不 關於阻止,例如發送垃圾郵件的Gmail帳戶,也不與檢測垃圾郵件有關。相反,問題是關於阻止例如Gmail已將其 標識為垃圾郵件(準確度接近100%)的電子郵件中的xyz@gmail.com:
恭喜,有人給了您很多錢。請發送電子郵件至xzy@gmail.com,以獲取有關如何收集它的說明。
此外,問題是 不是 ,為什麼Gmail不會阻止此類電子郵件的發送。相反,它是:第230節確實是他們沒有檢測到此類電子郵件而沒有承擔責任時,沒有關閉上述示例中的“ xyz@gmail.com”之類的帳戶而逃脫的原因嗎?是否曾經在美國或其他地方以集體訴訟的形式在法庭上對其進行測試,以查看其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