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加利福尼亞州的書面駕駛考試樣本(問題6):
- 您在道路施工現場看到一個信號員先。您應該聽從他或她的指示:
ol>A。僅當您在前方的道路上看到橙色的圓錐體時。
B。除非它們與現有的標誌,信號或法律衝突。
C。始終。
C是正確的答案,B被標記為不正確。那麼有信號的人可以告訴我殺死某人嗎?如果他們做到了而我做到了,我還會遇到麻煩嗎?我正在遵循他們的指示,並且測試明確表明即使它們與現有法律相抵觸,我也應該遵循他們的指示。
根據加利福尼亞州的書面駕駛考試樣本(問題6):
- 您在道路施工現場看到一個信號員先。您應該聽從他或她的指示:
ol>A。僅當您在前方的道路上看到橙色的圓錐體時。
B。除非它們與現有的標誌,信號或法律衝突。
C。始終。
C是正確的答案,B被標記為不正確。那麼有信號的人可以告訴我殺死某人嗎?如果他們做到了而我做到了,我還會遇到麻煩嗎?我正在遵循他們的指示,並且測試明確表明即使它們與現有法律相抵觸,我也應該遵循他們的指示。
您不是在這裡閱讀法律書籍,也不應如此直譯解釋駕駛考試。很明顯,這個問題意味著您應該按照他們的所有指示進行操作。有時,這些指令 do 涉及“違反法律”,例如在錯誤的道路上駕駛或通過未關閉的交通信號燈。 B選項顯然並不意味著它們有權違反現有的所有法律,而只能遵守所舉示例所證明的與交通有關的法律。
您不是 Sheldon庫珀,您應該知道如何正確解釋一個模糊的問題。您也不是地鼠,您可以正確地推斷出撞上另一輛汽車或從懸崖上跳下入水不符合您的最大利益,並且打電話給警察舉報虐待他們的位置可能是個好主意。 / p>
如果您對措辭感到擔心,請嘗試與加利福尼亞DMV聯繫,以使他們澄清措辭。
加利福尼亞州車輛代碼21100.3
任何人違反當地政府指定或授權的人的交通指示均屬違法根據第21100 1 sup>條(e)的規定,當該被任命人佩戴由地方當局簽發的官方徽章並在其履行職責期間行事時。
第21954條:
車輛在道路上行駛,以至於構成立即危險。 (b)本節的規定不得免除車輛駕駛員的義務,必須對道路上任何行人的安全給予應有的注意。
第23103(a)節:
以故意或肆意無視人身或財產安全的方式在高速公路上駕駛車輛的人犯有魯ck駕駛罪。
1。 21100允許任命人員對“由地方當局授權負責此事的人在道路或街道施工或維修現場的交通”進行監管。即信號人員 sup>
因此,您必須在其任職期間遵循信號持有人的指示,但您不能故意或無視地駕駛他人的安全。例如。如果他們告訴您向右轉,您將遵循向右轉的規則(檢查自行車,發出信號,向行人通行等)。
您不必殺死某人如果有信號的人告訴您。告訴您殺死某人不在信號人的權限範圍內(不在“指定職責”之內)。
這個問題的意思是在“使用道路”的範圍之內-選項(B)是錯誤的,例如,當交通信號燈在所有方向上都貼紅時,並且有人指揮交通。
如果您是因為某個人而殺死某人-即使“信號人”(實際上只是穿著某些特殊衣服的人)告訴您,您也會承擔刑事責任(可能是謀殺而不是過失殺人) )。他們也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注意:這不是交通法專論,而是通用指南,涵蓋在交通法規的一般精神之內,如以下引用的第23103(a)節中所暗示。它應有助於OP進行排序他的想法,而不是作為法院案件的依據。這是為了幫助OP回答交通規則是否可以“使他殺死人”的問題,而不是像扔小石子這樣的小案件。)
在這方面,道路交通法有點類似於空中交通法:它們適用於生命或財產受到嚴重威脅的情況。然後,它們從法律變成了純粹的建議。
任何規則或交通規則組合都不能強迫您做任何會損害他人或財產的事情。如果違反交通規則是避免損壞某物或某人的唯一方法,那麼您必須打破該規則。奪取生命或破壞財產也違反法律,而其他法律則更為重要,因為它們具有內在價值-交通法沒有其他價值,除非它們有助於規範交通(這意味著它們避免了危險和破壞)。 / p>
第23103(a)條(@Dawn在她的回答中表示感謝,謝謝):
在高速公路上故意或肆意無視駕駛車輛的人人身或財產安全屬於魯less駕駛。
穿黃色西裝的傢伙只是交通規則的延伸。他可以告訴您他喜歡的任何東西(就像飛機管理員可以告訴飛行員他喜歡的任何東西一樣),但是您(駕駛員)對發生的一切負有全部責任。您必須服從黃色西裝的命令,否則會導致損壞。
我一直處在需要反對交通目錄的情況下(他當時是一名軍事交通總監)。他不僅錯了,而且愚蠢的錯了,而且值得慶幸的是,有很多人願意反對他。
交通主管有隱含的責任給出合理的指示。顯然違反了職責,所以他的權限不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