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某人在音樂節上放炸彈。根據以前的出席人數,他們希望有60,000人出席。 120,000人出現並被炸彈炸死。從法律上講,他們是謀殺了60,000人,還是全部120,000人?
還假設他們設置炸彈只是為了殺死生產人員,最終殺死了參與者。他們仍然犯下了12萬起謀殺案嗎?
如果某人在音樂節上放炸彈。根據以前的出席人數,他們希望有60,000人出席。 120,000人出現並被炸彈炸死。從法律上講,他們是謀殺了60,000人,還是全部120,000人?
還假設他們設置炸彈只是為了殺死生產人員,最終殺死了參與者。他們仍然犯下了12萬起謀殺案嗎?
通過“轉移意圖”的法律學說,如果一個人打算謀殺A,並採取行動殺死A,但一個人的行動卻殺害B,那麼一個人就謀殺了B。
無論犯了什麼罪,曾經承諾過,曾經按照自己的預期目標執行過任務,被認為是針對實際執行過任務的個人。許多犯罪都要求犯有“罪過”的罪行。因此,只要有人有適當的意圖謀殺某人,他們的行為的實際受害者就無關緊要。
要添加來自不同法律體系的觀點:
在德國中,這屬於 Eventualvorsatz(譯為“魯“”。基本上,每當刑法要求有意圖時(德語中為“ Vorsatz”),就完全不考慮行動後果就可以視為等同於意圖。換句話說,如果我沒有明確地打算X,但完全忽略了X是我所做的事情的可能結果這一事實,就算是故意行為。這個概念類似於美國法律中的“ 墮落之心謀殺”。 sub>。
一個典型的例子是放火燒毀一所有人居住的房屋-雖然您可能不會意圖殺死居民,但仍有很大可能將他們殺死,因此法院可能會認為這是(未遂)謀殺,甚至沒有人謀殺任何明確的殺人意圖。例如,在2015年,一名消防員被判犯有故意殺人罪,理由是他縱火燒毀了他所居住的建築物,因為還有其他居民-儘管他的主要意圖是自殺。
這可能會解決您的情況-故意在擁擠的地方燃起炸彈肯定會殺死人,即使那不是您的特定目標。
這可能屬於重罪謀殺規則,這是“意圖轉移”的一種特殊類型,如果您犯下(甚至協助! )重罪可能是一級謀殺罪。 某些限制適用,具體取決於管轄權,但通常每次在美國,“恐怖主義”都會使您無所適從,而在擁擠的音樂節上放置炸彈將屬於恐怖主義的現代定義。
因此,一級謀殺適用於因此而死亡的任何人,無論您實際上打算傷害多少人。在很多地方,即使您不打算傷害任何人而只想造成廣泛的財產損失,即使您的炸彈沒有直接傷害任何人而是心髒病發作,等等,這甚至更為寬鬆。
別殺人。不要犯重罪。絕對不要同時做兩個。
是的,您應對犯罪行為的連鎖反應負責,但有一條界限。
例如,假設您旨在通過低估公司在會計系統中的利潤來進行稅務欺詐。您的有限伴侶會看到這些虛假的數字,相信它們是真實的,相信這意味著基本的癌症治療方法負擔不起,並且會自殺而不是痛苦而緩慢地死亡。你有謀殺嗎不,法院通常不會這樣說,因為因果關係鏈太脆弱,太不可能了,也太過魯伯·戈德堡。 謀殺不是稅收欺詐的可預見的連鎖效應。
但是,如果您搶劫了一家派對商店,並開了個展覽只是為了嚇the店員,那是不為人知的一個孩子躲在顯示屏後面,這是謀殺案,因為這是嚴重犯罪的產物。
原因是,只要有武裝搶劫,謀殺就不是目的。 ,殺人是可預見的風險;武裝搶劫犯應該合理地知道這一點,因此在發生混亂時負有責任。畢竟,持械搶劫犯可以選擇不進行持械搶劫來消除這種風險。
在民法中有一個平行的概念,稱為“蛋殼頭骨”:如果您對某人的行為是侵權, ,但具有無法想像的連鎖效應...您仍然要為它們負責。在一個著名的案例中,一個孩子在課堂上踢了另一個孩子。常規的東西。 但是
事實證明,受害者的細菌狀況未知,令人不快,導致他完全失去了腿的使用能力。沒有人能預測受傷的程度。然而,法院認為,踢腳是非法的,因為它違反了“教室的秩序和禮節”,因此,肇事者應對傷害承擔全部責任。
是的。不要踢人上課。
謀殺被定義為非法故意殺害一個人,而不是故意導致可導致非法死亡的行為。因此,如果您打算殺死20萬人,但僅殺死1人,那就是1個謀殺罪;如果您打算殺死1人卻確實殺了20萬,那麼就等於20萬個謀殺罪。您甚至不需要殺死任何人-您可以只殺死1個人。 “意圖”的範圍是針對行為,而不是結果。如果您只打算營救一些人並且不傷害任何人卻殺了某人,則您無意採取非法行動,因此這不是謀殺。但是,這很可能是其他種類的兇殺案,因為即使通過刑事過失意外殺人也是兇殺案。
如其他答案中所述,如果您打算謀殺舞台上預期的佔領者,那麼您就謀殺了其他人。但是,有一些有趣的例外情況。
對於一個例外情況,如果將競技場中預定的60,000名受害者合法地判處死刑,而炸彈是處決的選擇方法,那麼您有 不是 謀殺了他們。處決是合法的謀殺,而不是謀殺。另一個例外是,如果受害者都是與您的國家處於戰爭狀態的武裝部隊的所有成員,那麼即使在戰爭中再次踢回士兵,在戰爭中再次殺死士兵也不是謀殺。但是,除了一個例外,如果執行死刑的受害者是在炸彈爆炸後最後一次與家人見面,或者如果士兵與他們的家人同在,那麼將有60,000個家庭成員被謀殺,但預定的受害者將被殺。
如果您不知道自己正在放置炸彈(也許您以為只是為在那工作的朋友留下一個背包),也可能不會犯謀殺罪。您不知道所按的按鈕會引爆炸彈。關於陰謀招募“有用的白痴”的故事,有很多有趣的小說(查爾斯·斯特羅斯的 Rule 34 浮現在腦海),其中每個故事都是整體計劃的一部分,每個步驟都不會有爭議,但最終結果是致命的。
如果您想到了放置炸彈是合法的自衛的情況,那麼那也可能會阻止這起謀殺案,儘管老實說,我不確定您如何證明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