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一年前,一家新的外觀熟悉的咖啡店在洛杉磯開業。他們這樣做的理由基本上是,它取笑了流行的咖啡館連鎖店,因此是合理使用的:
引起了很多關注,後來又透露這確實是一個喜劇演員製作的宣傳st頭,但他仍然聲明“只要我們取笑星巴克,就可以使用他們的企業形象” (如此處所示。)
星巴克(Starbucks)起訴商標侵權(他們可能計劃這麼做,但實際上已結案如果沒有有效的公共衛生許可進行操作),整個模仿合理使用一事是否會在法庭上舉行(或至少與該案有關聯)?
大約一年前,一家新的外觀熟悉的咖啡店在洛杉磯開業。他們這樣做的理由基本上是,它取笑了流行的咖啡館連鎖店,因此是合理使用的:
引起了很多關注,後來又透露這確實是一個喜劇演員製作的宣傳st頭,但他仍然聲明“只要我們取笑星巴克,就可以使用他們的企業形象” (如此處所示。)
星巴克(Starbucks)起訴商標侵權(他們可能計劃這麼做,但實際上已結案如果沒有有效的公共衛生許可進行操作),整個模仿合理使用一事是否會在法庭上舉行(或至少與該案有關聯)?
這可能不合理使用。乍一看,它看上去與 Theion (模仿印刷品和在線報紙)或其他模仿出版物或表演(SNL,Key和Peele等)中看到的東西相似。在這種情況下,上下文很可能被認為具有變革性。但是,由於他們在使用商標的同時出售被稱為“ Dumb Starbucks”的咖啡,因此,如果起訴,他們將被追究法律責任。您可以模仿商標品牌,只要該作品具有變革性,以使該品牌的使用從出售咖啡到做出與該品牌本身相關的評論即可。
修訂,我認為這不會作為模仿/評註通過測試。最初,我沒有註意到他們實際上是在賣咖啡。這使它失去了合理使用的權利,如果被起訴,他們幾乎肯定會輸掉。如果他們從不出售咖啡,而只是將其作為一種表演藝術(就像我最初讀過的那樣)開放,就把咖啡拿出來完成模仿,我認為他們會很好。但是,他們實際上是使用 Starbucks 徽標,並銷售相同的產品。顯然,這是對其版權的侵犯,而不是合理使用。抱歉造成混亂。
在英國,這是不允許的,因為該公司正在出售咖啡,同時使客戶相信是星巴克咖啡。
星巴克不僅可以針對其商標使用採取行動,而且由於該公司很可能欺騙客戶,因此交易標準也可以採取行動。
考慮到他們自己的常見問題解答(如問題所示),他們特別指出,他們只是為了模仿目的而試圖利用星巴克的名稱和徽標來銷售咖啡,這是一種模仿,他們幾乎肯定不會為了在法庭上解決這個問題,被星巴克起訴。他們公開承認他們的意圖根本不是模仿,而是企圖擺脫商標侵權。他們與Weird Al的“ Beat It”惡作劇的比較是荒謬的,因為“ Eat It”的價值純屬喜劇,而不僅僅是試圖剝奪Michael Jackson的IP出售唱片。另外,作為一個旁注,Weird Al在實際發布模仿之前會得到他的模仿人的許可(儘管由於合理使用而沒有法律要求這樣做)。
我唯一的一件事可以在這裡看到,諷刺的是,合理使用例外本身(即通過試圖使合理使用成為荒謬的例子)可能是在諷刺他們,這很有趣。很好的模仿,因為這種使用幾乎肯定不會被視為合理使用。
這不是合理使用,因為實際上它們是在使用星巴克徽標的變體來銷售同一產品咖啡,從而直接與星巴克競爭。
如果他們使用星巴克直接競爭以明信片或海報的形式出售“喜劇”。然後他們將銷售完全不同的產品。也就是說,沒有人會說人們會使用啞巴星巴克關於星巴克的喜劇來滿足他們對咖啡的需求,或者說星巴克的咖啡來滿足他們的喜劇需求。
嗯,雖然可以從徽標的角度認為它是合理使用的,但人們總是可以向聯邦貿易委員會或當地的消費者保護辦公室投訴,因為他們不用說誘使客戶思考他們是真正的星巴克。
首先,法律的內容和法官的決定通常只是鬆散地聯繫在一起。
我首先想到的是,使用相同的美人魚徽標是不行,這太過接近了,
接下來,簡單地在前綴“ Dumb”前加起來並不能區分品牌,這就像使用“ New”或“ Different”一樣,星巴克自己完全有可能選擇這樣做。
就星巴克而言,他們可能沒有受到侮辱,但幾乎可以肯定會看到這是一種侮辱他們的企圖,其回應將類似於“我將星巴克的錢花在律師身上,您把錢的花在律師身上,然後我們看看誰在愚蠢”。
最後,“啞巴星巴克”甚至都不是一個很好的模仿,我懷疑如果您的模仿甚至沒有讓人感到困惑的笑容,就會引起法官的同情。洋蔥,當天關閉商店,更改名稱和徽標,掩蓋您的足跡,如果您甚至在商店微笑中聞到星巴克員工的氣味,並給他們免費的東西。
所有現有答案都未能注意到描述該事件的文章中已廣泛報導的一個重要方面...
所有咖啡和糕點都是免費提供的。 / em>
是的,看來整個操作確實只是在開玩笑和模仿,並不意味著要連續進行。因此,看來他們沒有被起訴的原因與其愚蠢程度有關,而不是與他們經營該機構的時間短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