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曾多次聽到過“海盜”一詞,但我從未真正理解過。人們是如何做到的?為什麼?
我以前曾多次聽到過“海盜”一詞,但我從未真正理解過。人們是如何做到的?為什麼?
儘管軟件經常是盜版主題,但該術語通常也用於未經授權使用任何受版權保護的材料。事實證明,該術語非常古老。 Wikipedia注意,這種盜版一詞的歷史可追溯到公元1603年,早在1886年就已被用作版權條約語言的一部分。
特別是,使用或分發未經授權的電影,電視節目,現場演唱會的視頻和音樂的副本的人也經常被認為是盜版材料。
在此背景下,2005年美國首席版權官在在國會面前的證詞中使用了該術語。
該術語的批評家認為,“盜版, “這原本是指在公海武裝搶劫有形財產(盜竊的一種形式),是描述版權侵權的一種不恰當的方式,實際上與盜竊有所不同,因為版權侵權不會剝奪任何人使用材料的權利,僅損害某人在法律上應如何使用的壟斷。正如馬修·伊格萊西亞斯(Matthew Yglesias)在板岩上解釋:
如果我偷了你的車,那你就再也沒有車了,而如果我複制數字媒體文件,我們都將結束與它。複製中的危害應該是通過複製Fox Filmed Entertainment擁有版權的內容,我剝奪了Tom Rothman可能獲得的一些收入,如果我改為出去為自己購買內容的話。這足以讓羅斯曼感到難過,但這是完全不同的事情。我沒有購買DC製作的動畫電影《蝙蝠俠:一年級》,也沒有盜版。我在朋友家看的。與您的朋友一起看電影和復制您朋友的藍光之間的區別在於,一個是合法的,一個是非法的。但是,在兩種情況下,您都無需支付版權所有者的費用即可觀看電影,而且兩種情況都不會 遇見你從任何人那裡偷了東西。
其他答案是好的,但是沒有人提到與人們為何盜版軟件有關的問題的另一部分。 (不確定LSE的“為什麼”主題不是正確的,但我發現它沒有得到解決)
我熟悉的某些原因是
要考慮的一些有趣事情是,並非每個盜版該軟件的人都會為該軟件付費。換句話說,X份盜版副本並不一定意味著(X *價格)收入損失。
“盜版”軟件是指獲得對軟件的未經許可或未經授權的訪問。
創建這些非法訪問方法的“爆竹”(在地下被稱為)。他們可以創建繞過身份驗證機制的“ 軟件破解”。或者他們創建“ Keygens”,為軟件生成有效的密鑰。兩者都是非法的。
此外,還有一些人專門發布和分發這些版本的軟件。它們被稱為“ warez”組。
很多時候,這些軟件的破解版本已被“後門”,並感染了下載和使用它們的人的計算機。
在我國,盜版相當普遍。原因很多,其中
雖然海盜不一定負擔不起一定的電影或電腦遊戲,但如果他們全部或部分盜版,他們可以獲得更多。例如,如果一個少年不得不花一年的全部零花錢購買一部電影或遊戲,而其他少年每隔幾週下載一次新電影或遊戲,那麼他們可能更傾向於盜版。
那裡有很多非法材料,因此下載某些東西並可能對其產生不良感覺的感知成本可能低於正確購買它的成本。
此外,這還具有社會方面的意義。 。青少年被迫與同齡人觀看相同的電影,玩相同的計算機遊戲。另一個社會方面是獲得他人的信任,欣賞或欽佩。通常,盜版意味著在兩個或更多人之間交換非法材料。它被視為互惠互利的行為,但要以發布者為代價。此外,在“爆竹”之間發行遊戲的第一個破解版是一項壯舉。
我不是律師,這只是我對這個話題的了解。
盜版軟件就是複制它,您應該支付但不付錢。 “應付款”是指從銷售它的公司購買並將付款支付給從編碼員到市場營銷人員的每個人。如果您使用該軟件,則必須付款才能使用
話雖如此,公司抱怨他們由於盜版而損失了很多$€£¥(以盜版數量計算)複製在那裡的X零售價)。儘管我不寬容盜版行為,但大多數盜版行為都是由無力購買的人完成的,並且不會購買無法複製的人。從理論上講,在這種情況下,該公司沒有遭受任何損失。只需下載它而不必擔心。
盜版是侵犯版權的俗語。
每個知識產權(IP)都具有一系列權利,這些權利決定誰可以通過該IP貨幣化,以及為實現適當的商業化可以做什麼或不能做什麼。同樣,每個IP都可能會或可能不會應用於同一個人或公司的著作權。
在軟件和數字娛樂中使用盜版一詞時,我們指的是違背商業化。盜版通常不會侵犯版權。例如,如果您下載Minecraft的非法副本,您仍然會看到開發者和公司的信用。
合法地,下載非法副本的人沒有做錯任何事情。他們正在消費另一種正在提供的服務。罪犯是破解和分發盜版物品的人。非法有兩種方法:這是某種貨幣收入,是非法的,因為作為餅乾,您不是該商品(電影,軟件,音樂等)的商業化和發行權的所有者。人們為什麼要使用非法副本?由於各種原因:
@Timothy James鏈接了一項由歐盟資助的優秀研究,以證明盜版確實影響了該行業,但該文章一直處於低調狀態,幾乎沒有得到領導者的引用。因為它不適合他們想講的故事。您必須看到它非常清晰,嚴謹,合法,並且來自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