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購買原始作品(無合同)時需要轉讓版權嗎?
DarcyThomas
2019-12-09 14:50:1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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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這是對 this的質疑。

假設我購買的是原創藝術品(例如繪畫,而不是版畫),我希望複製權現在將轉移給我自己;如果後來作者開始出售副本,那將是相當沮喪的。

(畢竟是假設待租情況)

我為原始文件支付了一定的費用。

關於聲明並非總是如此。

此美國版權局循環聲明:

轉讓[版權],但是,通常必須以書面形式...

所以我想知道的是:在其他《伯爾尼公約》中就是這種情況

此外,如果“通常” 的轉讓必須採用書面形式,那麼什麼是美國以外的其他簽字(因為我不在美國居住)。然後是非一般情況。

讀完這篇,我聽起來很自私,也很自以為是。但是我問的原因是因為我買了一幅畫並製作了一本複製品放在我的客廳裡,最終在陽光下被漂白了,這樣我就可以欣賞這幅畫並同時保證它的安全。現在我覺得我需要將副本裝箱:(
“我希望復制的權利現在會轉移給我自己”-您的期望是錯誤的。話雖如此,您可能有合法權利製作副本以供個人使用;即使您不這樣做,藝術家也極不可能為您蒙受的損失提起訴訟。
您引用了美國版權通函,儘管不在美國。這幅畫是在美國創作的嗎?
請注意,“複製權”是擁有版權的“一部分”,但並非完全相同。許多藝術家都不願放棄版權。我發現,如果您問得好,大多數人都願意簽署一份文件,讓您有權製作供個人使用的副本,也就是許可證。
五 答案:
Dale M
2019-12-09 15:13:4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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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作品和該作品的版權是不同的財產權

購買一個作品不會賦予您對另一作品的權利。版權法因國家/地區而異,因此無法說出哪些需要以書面形式進行轉讓,哪些不需要。例如,美國要求他們(還允許所有者在數年後取消轉讓),但是在澳大利亞,則沒有必要,版權法在民事訴訟中做出許多推定(ss126-131),這些推定有利於主張版權的人,因此在沒有相反證據的情況下,其主張將佔上風。

一個不授予另一個權利,但是它們也不是互斥的。
@DarcyThomas當然不是。但是,如果您的銷售合同中沒有明確提及版權,那麼您就不會購買版權。
@MartinBonnersupportsMonica:如果一位藝術家去世了,並且繪畫存在的唯一記錄是由遺產執行人不知道的人手中的實物繪畫,那麼可以通過什麼方式為任何人建立可轉讓的版權?
@supercat版權屬於繼承人,即使他們不知道
@DaleM:哪個繼承人?
@supercat的妻子,無論子女。如果一個人絕對沒有親戚去世,那麼國家就可以實現。
@supercat會明確說明版權;或遺囑可以以“ ...,而其他所有東西都到X”結尾,其中將包括版權,或者尚不清楚哪個繼承人繼承了這些特殊權利(與繼承那幅畫是分開的),解決它可能需要法律努力-審查遺囑,潛在的糾紛等,也許他們只有在(和如果)對他們解決該問題變得足夠重要時才解決是否可以將權利出售給某人,或者某人一直在侵犯他們的權利,並可能被起訴以巨額罰款。
該答案沒有回答問題,您願意修改它嗎?
是的,確實如此-沒有遺囑的繼承是非一般情況。其他所有內容都需要書面轉帳。
@Peteris:如果遺囑中提到這幅畫,那將是其存在的記錄。此外,繼承人可以繼承繪畫權利的唯一途徑是藝術家沒有將權利出售給任何人。有沒有可以證明的方法?
@supercat版權只能以書面形式轉讓。如果DarcyThomas收到一份書面合同,將版權轉讓給他,則他擁有該合同。否則,繼承人會這樣做。 (是的,是的,它可以偽造,但這與所有權爭議的任何其他案例都沒有區別。)
@supercat遺囑可以在未明確提及的情況下影響版權,但是提及某些資產組會包括該資產,並且繼承人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也會自然繼承(在這種情況下,可能是版權歸三方所有)孩子們在一起)。默認的假設是“未將權利出售給任何人”-適當的繼承人可以在執行版權時主張版權的所有權,如果不提出異議,則將適用,如果提出異議,則法院將裁定是否它將認為他們是該版權的所有者。
@MartinBonnersupportsMonica:是否可以通過任何方式確保繼承人或從他們那裡購買版權的人,確保他們可以使用該作品而無需DarcyThomas出示版權轉讓並要求每次侵權賠償10,000美元?
phoog
2019-12-09 21:40:5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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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護原件而製作副本很可能會受到公平使用(美國)的公平交易(英國和其他一些司法管轄區)或版權法的類似例外(在其他司法管轄區)。可以肯定地知道,您需要法律建議。

或者,您始終可以在版權所有者的許可下製作副本,或者可以從版權所有者或其他獲得許可的人購買此類副本。出售這樣的副本。

由於獲得許可可能比尋求正式的法律建議便宜,因此您可以從此開始。如果版權所有者拒絕或要求足夠多的號碼許可費,則可以聘請律師來確定是否可以未經許可製作副本。

如果這幅畫很有價值,這一切就更有意義了。而且你過得很好。如果繪畫的價值較小,那麼在沒有法律建議的情況下繼續進行可能會更有意義,因為藝術家起訴的可能性較小,而您的潛在損失也較小。

無論如何,除非您實際為自己保管了複印和出售副本的權利(與購買畫作分開的其他答案中也有說明),如果別人開始出售副本而不是“不高興”,則您將無能為力。在這種情況下,也許可以安慰一下,原始藝術品通常比複製品更有價值。

為保護原件而製作副本的概念已經在美國法院經過了軟件方面的測試,被認為是合理使用的。我不知道是否正在針對其他類型的受版權保護的作品進行測試(這不是在軟件之外通常進行的工作),但是我懷疑是否會適用相同的法律論點。
@bta我相信它也可以用於聲音和視頻記錄,在錄音和錄像中也很常見(也用於保存以外的目的),或者至少曾經使用過,但我不確定。我當然不能舉任何情況。
尋求許可的麻煩在於,它使藝術家有機會說“不”,或者“請給我500美元”,如果繼續進行複制,那麼任何人都可能會遇到困難。如果您*不*尋求許可,他們會發現,他們可能會“沒關係”。
Just a guy
2019-12-09 23:30:4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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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已經解釋的那樣,根據新西蘭法律,繪畫的所有權並不賦予您版權的所有權。要獲得版權的所有權,您必須與版權所有者打交道。可能是畫家,他的繼承人,或是從他那裡獲得版權的人。根據情況,您可能不需要書面合同來轉移所有權。但是您必須與擁有版權的人打交道。

新西蘭版權法不是您的朋友:

關於復制,新西蘭法律確實允許人們以所謂的“合理使用/公平交易”來複製受版權保護的作品。新西蘭版權法的第3部分“關於受版權保護的作品的 允許的行為,列出了四個普遍禁止複制受版權保護作品的“公平交易”例外:

41版權作品的偶然複製;

42評論和新聞報導;

43研究或私人研究;

44 Ephemeral。

這些例外都不允許您複製副本以供私人顯示。

奧塔哥大學(University of Otago)的網頁很好,更詳細地說明了在新西蘭符合“ 合理使用”的條件。

實際上,如果您複製繪畫以不褪色地顯示它,似乎不太可能會遇到法律麻煩。有興趣實施版權的人怎麼會發現呢?如果他們這樣做了,那麼麻煩就值得(我認為)他們會贏得小的賠償嗎?

gnasher729
2019-12-09 17:26:4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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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是有合同,但並不總是書面形式。

要獲得所購買圖片的版權,您需要花一些錢,去版權所有者那裡,然後向他提供現金,以換取在一張紙上寫的“我,約翰·藝術家,特此轉讓我的照片《暴風雪中的北極熊》的版權歸James Artlover所有。” (日期和簽名)。

如果藝術家拒絕了,除了提供更多的錢以外,您將無法做任何合法的事情。從策略上講,同時為圖片賺錢可能會更好。在許多國家/地區,有單獨的著作權,即說“我畫了這張照片”的權利。該權利不能轉讓。

但是您並不需要版權。您可以支付非專有許可證的費用,該許可證允許您以圖片形式製作圖片的副本,如果您擁有或租用任何物業,可以將其放在牆上。這樣可能會更便宜,而且藝術家更可能接受。

“總有合同,但不一定總是書面形式”:我認為並非在每種合同法體系中都是如此。
至少在某些國家/地區,合同不足以轉讓版權。例如,在美國,合同必須是“書面”的,而非口頭上的,才能轉讓版權。
joe sixpak
2019-12-10 00:42:4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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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錯的。購買實體物品後,您無權對其進行任何操作,只能進行查看。一些法院案件甚至說您不能將其丟棄或銷毀!不知道如果有人提出上訴,他們是否會堅持更高的水平。

如果您想獲得複制繪畫的權利,則需要與IP所有者進行談判並簽訂一份授予您這些權利的合同。

[首次銷售原則](https://en.wikipedia.org/wiki/First-sale_doctrine)則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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