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明白:為什麼人為地設置一組截止日期,在此之前可以將一種或多種犯罪帶入定罪階段?為什麼在犯罪後無期限內無法進行調查和起訴?為什麼要鼓勵罪犯靜坐?
我不明白:為什麼人為地設置一組截止日期,在此之前可以將一種或多種犯罪帶入定罪階段?為什麼在犯罪後無期限內無法進行調查和起訴?為什麼要鼓勵罪犯靜坐?
古雅典的法律法規有五年的時效期限,除了謀殺和違法犯罪。根據Demosthenes的說法,引入這些限制是為了控制 sy竊犯(以職業律師為生的人們)避免提出不正當的訴訟,以期得到幸運的判決。
當時, 《時效條例》的存在是為了保護被認為是無罪推定的被告。此項保護所依據的原則是:
很顯然,這就是全部一個程度的問題和不同的訴因有不同的時效期限。
大多數民事訴因有一個數月至數年的訴狀期限,從原告應該知道的時間開始(或從他們成年後(如果他們還是個孩子)起就遭受了損害。這裡的邏輯是,人們在進行正常日常活動時不應永遠生活在恐懼中,因為遙遠的過去的某人會從木製品中出來起訴他們,如果他們確實不記得發生的那件事,他們會提起訴訟。確實發生了。值得注意的例外情況包括對虐待兒童的損害賠償要求,如果完全沒有,則具有更長的時效期限。
輕微的刑事犯罪通常具有很短的時效期限,部分原因是為了提高效率。起訴他們,部分是因為懲罰很小,法院與他們的時間關係更好,然後嘗試梳理15年的證據,證明有可能提速犯罪。
諸如謀殺和性侵犯之類的嚴重犯罪通常沒有法定限制,或者俱有可以向法院申請的限制。
例如,在新南威爾士州,默認限制為民事事件的有效期為6年,但誹謗行為僅為1年,但如果訴訟依據是契據,則為12年(除其他例外)。對於刑事案件,通常必須在6個月內提出即決罪行(治安法院的管轄權和最高2年的監禁),但是對可起訴的嚴重罪行沒有限制。
例如,我可能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證明我沒有犯下特定罪行。如果從現在起二十年後我被指控犯有這項罪行,那我將完全忘記不在場證明,見證人在另一個地方看到我會被忘記,只有在最罕見的情況下,他們才能記住約會。
因此,要進行公正的審判將非常困難,因為過了很長時間我無法為自己辯護。如果我在那段時間實際上確實犯了 some 罪,但沒有被指控,我可能甚至都不記得我是否犯了罪。
讓我們說,在21歲時,您去做一些愚蠢的事情,但是卻不承擔任何責任。 25年後,您競選總統。您認為檢察官應該能夠幫助您解決數十年來的罪行嗎?
如果是謀殺案,那麼答案是肯定的。但是,如果更像是毒品犯罪,只能因為您為不參加新聞發布會提供藉口而得到證明,該怎麼辦?
為什麼人為地設置了一組截止日期,在此之前犯罪或可以將另一個帶入定罪階段嗎?
並不一定要在那個時間範圍內將其帶入定罪階段。它只需要收費。如果審判碰巧超過了時限,這並不違反時效規約。
為什麼鼓勵罪犯靜坐?
我'我不太確定那是什麼意思。但是,如果涉嫌犯罪的人躲藏起來或離開司法管轄區,則時效條例通常會“收費”,直到他們不再躲藏或返回。
在這裡稍稍越過
其他答案提到了存在限制的法規的必要性/有效性,這些法規提出了被指控二十或 25的案例幾年後
但是,我應該注意的是,您無需再走太遠就能證明這可能是一個問題。試想一下,一個警察局現在就敲門並把您遞給別人,因為您被確定是兩個月前在附近城市發生的搶劫案的作者。
您可能會確定不會已經做到了,但是您可能很難證明這一點。如果您很幸運,那一定是在您在辦公室或健身房工作的時候,不僅您會知道那時您會去過那裡,而且還會有唱片-充滿希望的鏡頭-向您顯示,以及能夠證明這一點的同事(或更可能是,他們不記得您不在那兒)。
否則,您將擁有很難。也許你待在家裡?您能證明您沒有離開嗎?即使對於和您一起住的其他人,也許您也無意中沒有去超市的短途旅行,而您在超市有時間進行搶劫?或者,也許您去了商店,或者只是步行,在那兒,安全攝像頭會標識您不在。但是,您是否還記得所走的路以及需要驗證的錄音?
而這只是幾個月而已。顯然,如果您事先知道自己需要它,那麼您會記得每一個步驟,實際上,您將確保有一個不在場證明。但是,如果這一天對您而言並不特別,那麼您就沒有理由記住它的細節。真正的 probatio diabolica。
顯而易見,為什麼舉證責任必須由控告人承擔。即使最終一切都圓滿解決,但錯誤的身份識別可能會導致漫長而緩慢的退出過程。
很明顯,對您提起訴訟的時間越長,如果您是認真的人,您將必須保存更長的時間。
例如,直到 Check 21由於在2004年通過,美國銀行需要將收到的實物支票存儲很多年,因為可能會有索賠要求。根據Wikipedia引用 The Future of Money 的數據,到2001年,美國每年約簽發70億張支票。您可以想像他們僅需要存儲舊支票所需的巨型倉庫。所有這些要求意味著成本,因此也就意味著金錢。如果偽造支票的索償要求受到限制,那麼銀行只需要在該時間段內存儲支票即可(如今,他們以電子方式存儲支票,但儘管有了很大的改進,但仍相當於巨大的磁盤空間必要條件。)
尤其是在美國,第六項修正案保障了被告罪犯享有“迅速公開審判”的權利。時效法令是在特定情況下定義“快速”的含義的一種方式。
存在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為了保護被告免遭多種虐待,例如:
限制條件不僅對被告有利,而且對社會也有好處。一般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