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歐盟和解方案合法嗎?
Leo
2019-10-14 00:32:5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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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當我還是14歲的孩子時,我搬到了英國。我在這裡定居-學習,工作,開辦自己的生意,生孩子等等。

由於我是歐盟會員,所以在就業,工作條件以及所有其他社會和稅收優勢方面,我得到與國民平等的待遇。

現在,由於英國退歐,我被告知要留下來,我需要申請定居身份。這不是因為國民不必申請歧視嗎?英國政府不是在違反法律嗎?

我對在這樣的登記簿中留下我的姓名和個人詳細信息的想法感到非常擔憂和沮喪。通過該計劃,英國政府是否應對個人健康和心理健康造成的傷害和困擾負責?

是否有理由在法庭上質疑該計劃的合法性?

如果我不申請定居身份並隨後被驅逐出境,是否會侵犯我的人權?遠離我的孩子,家,公司等)?如果我被拒絕,重新進入或使用公共服務(例如NHS)怎麼樣?

編輯-澄清

有人建議我歸化,但我不想這樣做,因為我不認為英國是我的祖國,我也不認為共享一些英國價值觀(起初,我不是保皇黨,所以我對登記誓言有疑問...)。另外,與此過程相關的成本也很高。

編輯-進行澄清

有人建議

歧視一般是合法的,除非它基於某些特徵(特別是作為歧視基礎(例如種族)而被禁止)

《歐洲人權公約》第14條禁止歧視基於:

“性別,種族,膚色,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民族或社會出身,與少數民族的關聯,財產,出生或其他身份”

您是否不考慮居住在具有其他國籍或社會血統的外國中的歐盟公民 或什至只是具有其他身份的

歐洲人權法院裁定,歐盟成員國不能將其他成員國的國民視為外國人

在英國仍是歐盟一部分的情況下,定居身份制度是否違反此規定?

評論不作進一步討論;此對話已[移至聊天](https://chat.stackexchange.com/rooms/99946/discussion-on-question-by-leo-is-the-eu-settlement-scheme-legal)。
八 答案:
SJuan76
2019-10-14 00:58:1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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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因為國民不必申請歧視?

是歧視。但這並沒有使其非法。實際上,歧視是一般法律,除非它基於某些特徵被明確禁止作為歧視的基礎(例如種族)。

並且通常,世界上所有國家都允許並實施歧視根據國籍;例如非國民不能競選國家元首(並且可能會有其他限制)。

允許其他歐盟國家公民享有類似權利的歐盟成員是例外,而不是規則,並且一旦英國不再受歐盟條約的約束,便可以將自己的法律制度強加給非國民。儘管歐盟條約賦予歐盟成員國公民很多權利,但它們仍然允許基於國籍的歧視(例如,您不能競選歐盟的外國居民來擔任西班牙總理或國會議員)。

英國政府不是在違反法律嗎?

這可能違背歐盟條約,但關鍵是英國將不再需要遵守這些條約。

英國政府對個人健康和心理健康造成的傷害和困擾負責嗎?

不,如果您不喜歡,英國政府不承擔任何責任

是否有任何理由在法庭上質疑該計劃的合法性?

不太可能。無論如何,這都不是因為您對此感到恐懼而引起的,任何挑戰都將以政府行為違反英國其他法律為由。例如,如果作出這樣的清單的決定是由行政部門做出的,但與議會批准的某些法律相抵觸。如果此列表不違反任何法律,那麼就沒有理由質疑它。

如果我不申請定居身份然後被驅逐出境(被帶走我的孩子,房屋,企業等),是否會侵犯我的人權?如果我被拒絕,重新進入或使用公共服務(例如NHS)怎麼樣?

如果您不提出申請,您將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您已經定居,政府可以合法地認為您在該國是不合法的,並試圖將其驅逐出境;即使您不在清單中,您也可能有機會證明自己已經安定下來,但是與現在註冊相比,它方式更慢,更昂貴,風險更大且壓力更大。

搞清楚這一點:該定居者名單是為了幫助,以顯示您是英國退歐之前的英國居民,並向您提供英國和歐盟之間為移居國外人士所談判的保護措施。也許您可以選擇不參加,但這會對您不利。

這裡唯一清楚的事實是,即使該列表最初可能是為創建“幫助”而創建的,也不能保證將來不會將其用於進一步歧視定居的歐洲人...
*該定居者名單是為了幫助您證明您在英國退歐之前是英國居民* –除了沒有適當的製度來證明一個人具有定居地位,這意味著房東,銀行和雇主不可能滿足其要求以驗證其租戶,客戶和僱員在該國合法合法的要求,這意味著在實施證明居留身份的系統之前,任何歐盟公民在英國居住都可能事實上是非法的。也無法限制行動自由)。系統非常令人恐懼(我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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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wLeach就政府而言,是的。但是,我怎樣才能向承租人證明我有權進入該國? 2020年12月31日這一最後期限意味著,在該日期之前抵達的任何歐盟公民都有權保留?
我住在英國很多地方的租金中。沒有房東問我要我的護照或身份證。他們要求我提供我的姓名(當然)和當前地址,以便他們進行信用檢查。而已。
提交申請後,您有權進入該國家/地區,直至20年12月31日或21/06/30,再加上其後允許的寬限期。前提是未拒絕該申請-但目前無法檢查。 (退出歐盟後到達的歐盟公民可能會在護照上獲得入境蓋章,他們有權保留一定的時間,但申請居留身份的權利可能會受到限制。)
@simonatrcl您最近住在租金中嗎?由於特蕾莎·梅(Theresa May)的“敵對環境”,房東現在必須檢查租戶是否有權出租。請參閱https://www.gov.uk/check-tenant-right-to-rent-documents(有一些例外情況,可能涵蓋了您。)
@MartinBonner廢話。你說得很對。我確實錯過了。
@gerrit獲得定居狀態後,您會獲得一個指向gov.uk網站的鏈接,在該網站上輸入您的詳細信息後,您首先會看到您的身份驗證以及您隨申請提交的照片。您可以在需要時使用該鏈接來證明您的身份。
我看到的@NikosHidalgo-可能是新的。那對房東等具有法律效力嗎?我最近讀過的一本書是,政府職位是“您不需要證明您的定居身份,因為我們政府知道您擁有此職位”。
@Leo: _“儘管該清單最初可能是為了幫助您而創建的,但不能保證不會將其用於進一步區分”。跑過去傷害一個人。我們現在應該禁止救護車嗎?我知道這是一個荒謬的論點,但它遵循與您的論點相同的推理。
@Flater-問題不僅限於救護車,我建議我們禁止所有機動車輛...:¬p
@Leo:您似乎有意迴避通過提出有趣的評論或轉向另一個時代發生的事情而反駁您的主張的任何觀點。這不是一個富有成效的問題,您不願意以已經確定的方式以外的任何其他方式實際回答您的問題。
@gerrit我不確定。另外,這不是證書,而是與您在申請時提供給政府的詳細信息綁定的,這意味著,如果您更改地址,護照或手機號碼,則必須告知他們。原因是使用此信息是為了登錄該頁面並查看您的狀態。我可以看到您將來進行邊境檢查時可能需要這樣做。幾個月前,當我獲得定居身份時,該鏈接以及相關信息便發送給我。
Dale M
2019-10-14 01:06:5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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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要申請穩定身份。這不是因為國民不必申請歧視嗎?

是的。

英國政府不是在違反法律嗎?

不,歧視是只有在適用於特定類別(種族,性別等)的情況下(就業,訪問等)才是非法的。移民歧視外國人不是違法的。

我對於在這樣的登記簿中留下我的姓名和個人詳細信息的想法感到非常擔憂和沮喪。通過該計劃,英國政府是否應對個人健康和心理健康造成的傷害和困擾負責?

除非有法律規定,否則不負責。如果以任意或反复無常的方式特別適用於您的法律,則可能會提出索賠,但這似乎不太可能。

是否有任何理由在法庭上質疑該計劃的合法性?

我想不到。

如果我不申請定居身份,隨後被驅逐出境,將侵犯我的人權嗎?我的孩子,家庭,企業等)?

如果我被拒絕,重新進入或使用公共服務(例如NHS)怎麼樣?

本質上,如果您不是某個國家的公民,那麼您以該國家認為適用的任何條款和條件都在該國家中。從歷史上看,歐盟公民享有特權地位,但是維持這種地位的法律義務隨著英國的加入而終止。目前,英國的意圖是要繼續為目前在英國的人們提供特權地位,因此他們需要知道那是誰。當然,未來的政府可能會修改法律:如果您打算永久留在英國,則可能要考慮獲得英國國籍。

我認為這不必要地是消極的,並且忽略了ECHR角度;被驅逐出子女的人確實有很強的第8條主張,很多人以此為依據獲勝。
@pjc50很多人也迷路了。我認為答案是正確的。
實際上,有一個公約早於歐盟,即如果某人根據條約獲得權利,則該條約後來被廢除時,他們不會自動失去權利。但是,通過申請定居身份,您正在將根據一項古老的國際公約而有些模糊的權利轉變為根據英國法律的確定地位。那肯定更好!
Josef says Reinstate Monica
2019-10-15 18:33:1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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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回答到目前為止遺漏的一部分:

英國政府不是在違反法律嗎?

當前,如果英國政府要求您這樣做,他們將觸犯法律。歐盟制定的法律。

英國脫歐後,英國不再是歐盟的一部分。歐盟法律與他們無關,它們唯一可以違反的法律是英國法律。而且由於英國的法律是由英國議會制定的,因此他們將確保不會違反英國的法律。

您無權進入英國,除非得到某些法律的批准(完全由英國退歐後製造)。

在英國退歐後,如果想享受歐盟法律的保護,您唯一可以做的就是離開英國,前往歐盟!

Martin Rosenau
2019-10-15 00:51:1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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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通常是合法的,除非它基於某些特徵被明確禁止作為歧視的基礎(例如種族)

性別,種族,膚色,語言,宗教,政治或性別其他觀點,國籍或社會出身,與少數民族的關聯,財產,出生或其他身份

您的假設是,您與鄰居的待遇有所不同,因為他們是英國人,而您不是。

但是,正如我已經在評論中所寫的那樣,這是一個錯誤的假設:

您的國籍並不是接受不同待遇的真正原因。

您與鄰居的待遇有所不同,因為鄰居住在您的“ 本國”,而您住在“ 外國”。

《世界人權宣言》第13條明確規定允許您“ 返回您的國家”,但沒有任何條款規定允許您入境一個“ 外國”國家/地區。

這意味著《世界人權宣言》 做了,將“ 自己的國家”區分開來。 “和“ 外國”(至少在是否允許您呆在那裡的問題上)。

歐洲人權法院設有裁定歐盟成員國不能將其他成員國的國民視為外國人...

據我所知,如果您想

在英國退歐結束後,您需要立即註冊才能證明您今天已經居住在英國。

之後英國脫歐將不再是歐盟成員國,因此您不能說歐盟成員國必須遵守某些規則。英國政府將被允許制定自己喜歡的規則。

如果他們希望您通過提交證明您在英國退歐之前已經註冊的文件來證明您在英國退歐之前居住在英國,那麼他們可以這樣做。

關於國籍不是歧視的真正基礎的論點是沒有根據的,因為國籍是確定某人是否在其“本國”的基礎。
phoog是對的,儘管我認為Martin試圖做出合理的區分,即重要的不僅在於“您的國籍是什麼”,還在於“您的國籍是否與您居住的地方相同”。那是兩件事。也許。
Agent_L
2019-10-14 16:31:2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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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的人權是鯡魚。您的人權是留在自己的國家,而不是您選擇的國家(在本例中為英國)。您是在要求人權以外的特權。

所有其他權利和特權都是由國家賦予公民的。非公民在默認情況下沒有此類權利。英國選擇通過與其他歐盟國家的國際協議來授予您一些權利。由於該協議正在解散之中,因此您的權利也將隨之解除。 英國有權在英國退歐後驅逐您。相反,他們選擇授予您另一種特權,這次是基於註冊,而不是您在另一個歐盟國家的公民身份。

您不會受到非法歧視。您與英國公民未來的待遇差異來自一個簡單的事實,即他們是本國公民,而您是外國人。那不是歧視。您可以選擇現在不註冊,然後在英國退歐後返回家園,從而將事情調整為應該的位置:英國的英國公民,您所在的國家的公民。

如果您認為英國是您的祖國,那麼適當的行動是調整法律地位以反映實際狀況,例如最終申請公民身份。在您不是公民的國家/地區度過一生,將自己的生活押在沙堡上。除了你,沒有人應該為此責怪。認真地說,您只是自己家裡的客人。

據我目前的了解,這不是法律問題,而是感情問題。我知道了。您的一生受到威脅。我什至無法想像這是巨大的壓力。並且您正在展示一種試圖反擊的標准人類反應。您試圖對任何事情施加衝擊,您可以看到的最接近的事物是解決方案。但是,就像現實生活中一樣,最接近的事物通常不是罪魁禍首,而是幫助您的事物或人。解決方案也是如此。您要刺傷救生圈要達到什麼目的?想像一下,您成功地起訴了違規行為,並推翻了整個計劃:到目前為止已註冊的所有數據都被刪除,等等。那將帶您到何處?英國脫歐後,您和大多數其他歐盟公民都將無權繼續居住在英國並立即被驅逐出境。您真正的敵人是英國退歐本身,而不是“英國退歐輻射損害控制計劃”。

要回答您的修改:現在不需要該計劃。只要英國在歐盟內,這是非強制性的,您就可以過上自己的生活,因此,英國公民與歐盟公民的待遇無異。英國離開後,他們將不受本文的約束,因此也不會再發生非法歧視。

我不覺得英國是我的祖國,也不認同英國的所有價值觀(起初,我不是保皇黨,所以我在登記誓言上會有問題...)。我是歐洲人。我在英國工作,我的伴侶和孩子是英國公民。我們的生活就在這裡。政府可以授予您權利,然後在以後撤銷權利的想法對我來說是不道德和不公正的。
絕對不能保證目前在英國居住的每個歐盟國民甚至都有資格獲得公民身份。您不能堅持要求人們申請對他們不開放的身份。
不幸的是,@Leo的所有權利都是暫時的,並且可能會被撤銷。例如。印度尼西亞正朝著撤銷未經國家批准的性生活權(又名婚姻)邁進。您的權利始終取決於您的原籍國和英國都留在歐盟。內戰確立了成員國不能離開的先例,這不是在美國。
“ *治療的區別……。這不是歧視。*”是的。 *歧視*是*區別對待*的同義詞。它不是*是非法*(或就此而言*是非法*)歧視。
Citi Strange,gov.uk的@pjc50說,生活5年就足夠了,這聽起來像這裡的情況。
-1
@Agent_L仔細閱讀過; https://www.gov.uk/apply-citizenship-eea需要1,330英鎊,並且已經擁有永久居留權。永久居留要求在此期間或其他一些身份中的一種持續工作,並且存在許多陷阱-例如如果您是學生,那段時間您必須持有私人綜合健康保險。
這是不正確的。您的人權包括家庭生活的權利,這意味著與您的家人住在同一國家。在英國,家庭生活權已被用來成功防禦驅逐出境。
我同意你的回答,但我想指出,說一個非公民沒有任何權利可能是不正確的。我認為英國仍然會向非公民提供,例如至少基本人權。顯然這並不意味著他可以留下。
“國家賦予公民一切權利和特權。”那是錯誤的。有一些政治理論包括這樣的思想,但這在政治SE中值得一提。從法律上講,默認情況下該語句仍為false。一國有能力將其主張作為其法律體系的一部分,但如果英國這樣做,則應提及甚至引用。
“您可以選擇不註冊,然後回到家園,**因此將事情調整到應有的位置**”。同樣,這不是適當的法律聲明。您是否建議人們不應該去其他國家?或者只是很長一段時間(如果是這樣,那麼會持續多久)?如果您回答這些問題,請提供法律聲明,而不僅僅是您自己的意見。
“……正在創造一種合法的小說,而面對現實,小說總是會失敗。”您是在法律意義上使用“法律小說”,還是試圖說一些更籠統的說法,例如“您以撒謊為生”?如果從法律意義上講,我認為您要么濫用了該術語,要么未解釋為什麼會涉及法律小說。您添加的“ ...面對現實總是迷失方向”會使該段更加尷尬,尤其是在您試圖從實際法律意義上使用“合法小說”時。
“國家賦予公民一切權利和特權”。這不是聯合國,歐盟甚至英國都讚同的觀點。人權被認為是人類固有的,沒有被賦予。這就是為什麼它們只能被帶走的原因,這就是為什麼聯合國沒有通過條約給予它們,而是宣布了它們。 “這些是不可剝奪的權利;它們不適合討論。”。
@MSalters thx,固定為“除人權以外的所有其他權利”。
@Aaron thx,修復了人為和國家授予的法律之間的法律虛構和混淆。
pjc50
2019-10-14 14:53:3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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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不申請定居身份然後被驅逐出境(從我的孩子,家庭,企業等手中帶走),是否會侵犯我的人權?如果我被拒絕,重新進入或使用公共服務(例如NHS)怎麼樣?

要僅回答問題的這一部分,答案可能是肯定的。以人權法為由推翻移民決定的情況並不罕見。但是,如果在上訴期間不允許您工作或租房,這可能是一個非常艱難的過程。而且要花錢。

phoog
2019-10-15 20:05:3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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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由於英國退歐,我被告知要留下來,我需要申請定居身份。是不是因為國民不必申請歧視?

是的,要求您申請定居身份就是歧視。眾所周知,一個國家可以通過施加條件限制外國人在其領土上的存在來歧視外國人。但是,正如您所指出的,即使歐盟公民不是歐盟國家的國民,他們也有權在歐盟國家/地區居住。

英國政府不是在違反法律嗎?

否。您無需申請。 申請定居身份僅在英國離開歐盟後的某個時候才具有強制性,那時英國將不再受歐盟法律的約束,不歧視歐盟公民。

提早申請的能力只是英國的行政便利,也是居住在英國的歐盟公民安心的機會。

user
2019-10-14 17:36:5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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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簡短的回答是“是”。例如,您描述的情況描述了您被驅逐出境並被迫遺棄孩子(可能是英國人)的情況。根據現行的英國法律(包括《人權法》),您可能有很強的理由提出家庭生活權。

問題在於,一旦英國退出歐盟,問題就解決了。它可以放棄人權,保守黨政府已經表明表示願意這樣做 做到這一點

歐盟成員國要求一個國家通過《歐洲人權公約》。英國離開歐盟後,義務便被取消。在沒有歐盟保護的情況下,英國政府可以通過這種方式隨意虐待您。

ECHR不是歐盟架構。
正確,這就是為什麼我指出,各國有義務作為歐盟成員國的一部分簽署該條約。一旦退出歐盟,該義務將被取消。
@cpast但是這個答案是否正確,說明“歐盟要求一個國家通過《歐洲人權公約》”?還是在本質上說明英國法律確實包括人權,但能夠在脫歐後放棄這一點?如果答案在這些方面都不正確,那麼“ ECHR不是歐盟結構”不會使答案無效,而只是側面上的一些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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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ron這個答案是不正確的,暗示英國的歐盟成員國與ECHR有關。 ECHR與歐洲委員會相關,該委員會比歐盟要古老得多,其會員國也比歐盟要廣得多,並且自1949年成立以來,英國就參與了該委員會。
@cpast謝謝。因此,聽起來像答案在技術上是正確的,但暗示不正確的事情。也就是說,要成為歐盟成員,英國必須接受ECHR,離開歐盟時可以放棄這一觀念……但這實際上不是將英國與ECHR捆綁在一起的原由,而離開英國也不會改變這一點嗎?如此類推:用腳開槍射擊自己是非法的,但值得慶幸的是,立法者取消了這一限制,因此我現在可以自由開槍射擊自己……除了法律並不能阻止我開槍射擊自己,因為我沒有無論與法律無關。
@cpast看到參考文獻,保守黨想擺脫人權,但需要離開歐盟去做。
請參見@Aaron的參考資料。幾位高級保守黨人表示,他們希望廢除《人權法》,並以不以《歐洲人權公約》為基礎的劣等法律代替。
@user因此,根據我的類比……他們不想一開始就用腳射擊,對新的“您不能用腳射擊”的要求還不錯,但是從那時起,他們決定“嘿,我真的我現在想射中自己的腳!天哪,現在我需要離開這個俱樂部。” ;)為您的更新為我們帶來的見解+1。這是非常令人擔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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