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是關於在刑事審判中可能使用的辯護策略的合法性。這是您在律師電影中經常看到的事物的一種變體。假設進行了刑事審判,被告在被審理時尚未被拘留(例如,通過傳票進行,否則他已被保釋)。現在有一名證人證人,預計她會在法庭上確定被告為犯罪者。
現在,假設辯護律師有理由相信該證人實際上不是能夠真正識別被告(與看上去有點像他的人不同),但是希望證人願意協助起訴,因此她仍然可以自信地指出在被告席上的任何人,並說她確定他是肇事者。因此,辯護律師與看上去像被告但不是被告的人一起出庭。律師可以證明這個假裝被告離犯罪不遠(例如,他當時在國外)。他將這個假裝的被告坐在被告的椅子上,然後像往常一樣進行處理(同時以某種秘密的方式從實際的被告那里遠程獲取了必要的指示)。他非常小心,不要明確地說這是被告,但他的舉止必須確保法官和檢察官會假定這是被告。
現在假設控方證人作證,並且正如預期的那樣,她將這個假裝的被告確定為犯罪的肇事者,並說她清楚地看到了他,而且她絕對可以確定是他。辯護律師一直對此提出質疑,但她是堅決的。此時,律師揭露了偽裝,從而破壞了證人的證詞,並使她暴露為不誠實的,或者至少是不可靠的。在接下來的訴訟中,他請了真正的被告。
現在,很明顯這是辯護律師在法庭上實施的一次詭計,從而誤導了法院,儘管這是暫時的。但是,這樣做是為了追求合法目的,即測試起訴證人的證據並揭露該證人的不可靠性。另外,需要明確的是,無論證人作何證詞,辯護律師都將在審判的這一刻透露真實的被告。如果對此提出質疑,律師可能會辯稱,這種暫時性的欺騙行為並沒有真正構成“誤導法庭”,因為他最終會揭露真正的被告,儘管這可能是一個微弱的論點,因為肯定會有暫時的誤導
我的問題:首先,是否有任何實際障礙使它無法實施?假設有可能,將這種策略用於刑事事項會有什麼(如果有)法律障礙?尤其是,辯護律師(可能還有被告)是否會因誤導法院而面臨法律危險? 是否有判例法發生過類似的事情(例如,律師為了測試對手的證據而暫時誤導法院)?
注意:我沒有為這個問題指定管轄區,但是我對任何西方管轄區中的答案都感興趣。如果答案取決於管轄權,那麼知道這是否通常會被禁止將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我知道有很多關於警察針對嫌疑人的情節合法性的判例法,但是我不知道有律師針對律師的情節判例法。
更新:值得一提的是,這種精確的策略只是由Saul Goodman在 Better Call Saul 的片段中使用的。在那場演出中,實際的被告與其他觀眾坐在法庭的走廊上,並且一個相貌相似的人坐在被告的桌子旁。這一集的結果是一次誤判,是法官對律師的裝扮,但沒有其他制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