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我正駕駛一輛卡車,卡車上的標誌看上去很正式:
(標誌說,“警告您保持200英尺的行程。不負責破碎的風罩!”)
一些粗略的Google搜尋將我從律師那裡帶到了此頁面(恰好在我的家中)誰聲稱:
一個簡單的事實是,我們都應對我們故意或疏忽給他人造成的損害負責。如果您(1)拖運岩石,(2)無法正確固定這些岩石,並且(3)這些岩石之一破壞了我的擋風玻璃,(4)您應對我的擋風玻璃損壞負責!同樣,如果我穿著一件說“不負責打臉”的T卹,然後走上去打你的臉,那我就要為你鼻子的鼻子破損負責。
關於此信息,這些標誌的合法性是什麼?
它們似乎是由擁有這些卡車的公司購買和安裝的,但是是否存在限制措施,以防止公司因出現虛假的官方說法而在公眾場合模糊其責任?
似乎某種形式的消費者保護可能與保險/責任方面有關;據我了解,欺詐的三個要素在這裡得到了滿足:
- 故意欺騙,因為該公司幾乎可以肯定這是不正確的;
- 有益於欺騙者,因為公司可能會通過錯誤陳述其責任避免避免支付合理的賠償;
- 造成的實際傷害,因為被公司損壞的擋風玻璃的人在被標誌誤導時不會繼續提出合理的損害賠償要求。